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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庙乡多举措强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来源: 冉庙党政办  www.ydqwmw.com  2018-11-09

       按照顾书记带领颍东区党政代表团考察颍州区考察脱贫攻坚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后的会议精神,冉庙乡立即行动,11月7日,组织班子成员、站所长、各村书记、主任、村级环境整治指导员到颍州区三合镇时庄村,三塔镇吴大村、张湖村小刘庄开展集中观摩学习,看环境、记细节、学思路、悟精髓、活运用,借鉴好的经验做法,谋划思路,结合冉庙实际,细化安排,责任到人,实行网格化包保责任制,将冉庙环境整治、砖瓦文化做精做实,学习脱贫攻坚工作先进经验,融会贯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役。

      一、立即行动,强化落实

     制定《冉庙乡关于对拆危拆旧中维修不到位、砖渣清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限期完成实施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细化部署,责任到人

      聚焦四大任务,一是以自然庄为单位决不允许有一处房屋有裂缝和维修不到位等情况存在。二是以自然庄为单位决不允许有一户砖渣垃圾清理不到位等情况存在。三是七个村第三批环境示范点整庄推进整治。七个村环境整治示范庄必须整庄推进优化,决不允许有乱堆乱放杂物杂草和砖渣垃圾等情况存在。同时,所有村以前打造的示范点内的砖漫路、花墙损坏的也要整改到位。四是沿村主干道可视范围内没有拆除的废弃的圈舍以及旱厕,主干道两侧未清理的乱堆乱放的杂物、秸秆以及可视范围内居民门前乱堆乱放的秸秆。

     三、明确时间,强力推进

     一是以自然庄为单位拆危拆旧中房屋维修不到位及有裸露的砖瓦房必须在2018年11月10日前整修完毕。二是以自然庄为单位砖渣垃圾清理必须在11月12日前全部清理完毕。三是七个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和小广场示范点打造必须在2018年11月10日前完成。四是沿村主干道可视范围内杂草杂物乱堆乱放秸秆必须在2018年11月10日前清理完毕。

      四、严格问责,严肃追究

     一是以自然庄为单位拆危拆旧中房屋维修和裸露砖瓦房未在11月10日前维修完毕的,对包片干部、对应的包庄乡干部、包庄乡干部、村书记、主任进行责任追究。二是以自然庄为单位未在11月10日前清理完所有砖渣,对相应的包庄乡干部、村书记、主任进行处罚。三是七个村环境卫生整治和小广场示范点未在11月10日完工的,对村书、主任进行责任追究,所有驻村点长写出书面检查,大会表态发言。四是沿村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杂物、杂草、秸秆及废弃的圈舍、旱厕未在11月10日前清理完毕的,对包片干部、村书记、主任进行处罚,所有驻村点长写出检查,大会表态发言。五是各村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阴雨天气可以作业情况下工作不停歇,组织机械、人力按节点上完成任务,对完成较好的村,乡将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拨付工作经费。

      五、严肃纪律,强化督查

      一是明确任务,限期完成。乡村两级干部要勇于担当,扛起责任,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精神。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二是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乡驻村干部要指导好各村,要把环境整治资金用足、用好、用在刀刃上。各村要因地制宜,有效利用好乡下拨的环境整治经费。严格杜绝资金滞留不用。如果各村没有限期完成工作任务,资金闲置不用,乡政府将采取措施,收回下拨沉淀资金,同时对村书记及相关责任人严格进行问责。三是乡将成立督查组,进行不定期督查,发现落实不力、行动迟缓、作风不实的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