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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阜阳好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www.ydqwmw.com  2013-03-12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办,市直机关文明办,各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中央文明办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选树了一大批群众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人物,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展示我市公民道德建设成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见贤思齐,争做好人,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阜阳好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着力点,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广泛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形成“讲道德,做好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评选标准

根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要求和道德建设实际,“阜阳好人”评选基本条件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已入围“中国好人榜”候选人的,可直接评为“阜阳好人”;事迹被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特别是重点推出的,可优先入选。“阜阳好人”共分5个类别:

助人为乐好人: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好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职务范围内的行为不纳入此类);

诚实守信好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好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服务群众、提高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好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推荐办法

各地各单位每月15日之前按照类别把推荐的候选人材料发送至市文明办思想道德科。请规范填写《推荐表》,并附200字事迹简介、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2张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和媒体宣传的链接地址。同时,“阜阳好人”评选活动接受社会各界实名举荐和群众自荐。联系人:李敬,邮箱:fyswmbsxdd@126.com,电话:2295097。

四、评议审定

“阜阳好人”每月评选出10名,将于次月月初在媒体公布各地各单位入选情况,每年年底进行集中表彰。市文明办将抽调专家组成“阜阳好人”评委会,对各地推荐的“阜阳好人”候选人进行评议审定。根据评委会评议投票结果,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当选名单。“阜阳好人”当选者将作为“中国好人”、“安徽好人”及全国、全省、全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优先考虑对象。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阜阳好人”评选活动是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每年年底,市文明办将依据当选“阜阳好人”人数,评出“阜阳好人”推评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并作为“城市公共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文明单位(村镇、社区)评选的重要依据。

2.认真挖掘。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挖掘选树群众身边的各类“身边好人”,巧于提炼身边的突出事迹,善于发现身边的好人好事,并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本地好人评选工作,每月按时推报给市文明办。

3.严格把关。各地各单位要对每月推荐的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其事迹真实客观,日常工作和生活符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规定,为群众所信服。

4.广泛宣传。各地各单位要以“道德讲堂”、文艺作品、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学校、机关、企业、社区、村镇等开展“阜阳好人”学习宣传活动。各级新闻媒体在加强对评选活动动态报道的同时,要开辟专题专栏,对群众推荐的道德建设先进事迹突出者进行广泛持续宣传,形象生动地展示各级各类身边好人的事迹和风采,使他们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深入人心。

 

阜阳市文明办

2013年3月12日